方筝听的一知半解,但还是点点头,李明荔在她心里就是最好的,她尤其喜欢李明荔执剑而立的样子,而那句话,成了她世界里唯一的一点期盼。
然而,这微小的光,终究未能逃过姑姑的眼睛。
看着方筝身上来历不明的新衣,再听着邻里三言两语的闲话,姑姑那张刻薄的脸上露出了贪婪的笑容。
原来如此,怪不得这个女人三天两头往这儿跑,又是送东西又是带孩子玩,原来是想要这个赔钱货!
一日,趁着李明荔送方筝回来,姑姑堵在院门口,双手叉腰,皮笑肉不笑地开口:“这位娘子,我看你挺喜欢我们家这丫头?”
她故意顿了顿,打量着李明荔的穿着。
“既然你喜欢,那给你也不是不行,五十两银子!”
她伸出五根枯瘦的手指,在空中晃了晃,仿佛谈论的不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孩子,而是一件急于脱手的货物。
“给了钱,这孩子你立刻领走,从今往后,她是死是活,跟我们家再没半点瓜葛,我保证,绝不纠缠!”
五十两银子!
这个数字像一块沉重的巨石,狠狠砸进方筝的心里。
在这个穷苦闭塞的山村里,寻常人家一年的花费也不过几两碎银。
五十两,是能买下几亩好田,起几间青砖大瓦房的巨款。
方筝不希望李明荔为自己花这么多钱,她是新来村子里的,又无依无靠,这一笔钱对她来讲很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