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转念一想,陈女士是老师,体面人,哪怕退休了,也不至于做出这样的事吧?
可小说中,陈女士大包小包的奢侈品拿回去,阴阳怪气地骂贺以柠,“我这找了个女媳,跟没找一样。”
“谁家嫁女儿不要彩礼,我真是白养了一个女儿,以后入赘港江更是连人都见不到。”
陈女士没有直接要什么东西,却在暗示着要东西,当她拿到了奢侈品之后,立马就变了一副样子,高高兴兴地离开了港江,留原身面对着贺家人的嘲讽。
不得不说,原身是活该。
那自己呢?明思安一点儿都不想让陈女士过来,闹得太难看,对她以后的职业规划不好。
上辈子她会回到小县城,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名声问题,她的职业需要体面,在外人看来,她的父母是重男轻女,但至少看重她的学习,一路把她培养成了高材生,尽管她没有补课,没有多花除了学费的一分钱,不像弟弟,补习班都花了有二十万。
只是她的父母是70后,还认为能像养狗那样,随便给点儿吃的,穿别人旧衣服就能养大一个孩子,哪怕是这样养大,依然要求孩子言听计从,觉得大学八百块就够了,甚至要求孩子赶紧兼职,省掉这八百块。
可能一代人有一代人养孩子的方法,毕竟父母也让她吃饱穿暖到18岁,把她养大,支持她学习。
明思安原本也这么以为,但有些事情最害怕对比,那弟弟呢?弟弟一件短袖大几百,一双鞋子一两千,大学生活费三千,对比人家有钱人是不多,比起她呢?她跟弟弟相差不大,不是相差十年,物价飞速上涨了几年,她们只差了三岁。
比较了之后,她确定了一件事,100分的爱,弟弟有99分,她顶多1分,多亏了家里的条件能支撑两人读书,要不然她绝对是被放弃的那一个。
只是她的成功,让很多人认为是父母的功劳,她的职业特殊,不能出现太大的负面事件,否则会影响律所,以及当事人对她的信任,那个时候正是她升任合伙人的关键时期,还有竞争者,只要她妈妈去律所溜达一圈,只表现一个姿态,就会马上有人联系妈妈,一起来针对她。
名声一旦坏了,会对她想要站上更大的舞台,发出更大的声音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