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约好了签合同的时间,今天明思安正好要去上班,地点就在安柠律所贺以柠的办公室。
当明思安坐在贺以柠的对面时,她突然想起了一件事,“老板,我好像还未满结婚年龄。”
贺以柠:“?”
明思安下意识地以为自己是上辈子的年龄,所以没有注意,当身份证复印件拿出来之后,她懵了,不是,她才十九岁,过完年才二十岁呢。
港江律法,结婚年龄未满21岁的男女,但超过18岁,结婚需要征求监护人的许可,超过21岁后才能自己决定。
贺以柠沉默了一会儿,“你的监护人是谁。”
“陈女士,我妈,但我的建议是不要让她知道,否则会有什么后果我也不确定。”
以原身对陈女士的了解,对方一直想让她傍富婆的,要是知道她真的傍上富婆了,还不得立马买机票过来。
陈女士这个人,其实一直挺有优越感的,在她们家那个小县城,平均工资两三千,她六七千的工资,加上福利待遇,年薪奖金十万,算得上家里最有出息的。
因此,陈女士一直看不上身边的亲朋好友,包括原身的父亲,不过,原身的父亲也不是个好东西。
小说中,原身就是让陈女士签的字,结果陈女士飞到港江,大包小包的奢侈品带回去,原身感觉到丢脸,陈女士却觉得,她现在已经入赘有钱人家了,给亲妈花钱有什么不好的,贺家人没少用这件事羞辱原身。
想到那个画面,明思安可不敢让陈女士知道这件事。
这种疯狂占别人便宜的事,她做不到,哪怕她并不在意陈女士,可是别人总是会把这件事算到她的身上。
贺以柠定定地看了她一会儿,“我们结婚,长辈不能不在场。”
“还要举办婚礼?”
明思安以为两人就是签个合同,再去登记一下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