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聆呼吸一滞,不自觉挺直了腰背,卫衣外套的帽子也推了下去。
“……她叫贝湜一。”
shiyi。
贝湜一站在围栏后面,笑容懒惫,朝她招手。
那块写着花花绿绿个性分明的字迹的白板,白板上的内容和她的声音一起完整出现:
“weletonewyork”
rose&gun有了鼓和主唱后,还缺少象征乐队灵魂的贝斯。
没有贝斯的乐队,相当于不穿裤子出门的人类。
但除开乐队本身便是小众文化的元素,她们学生的身份更是一大阻碍。
高中生的首要任务是学习,搞乐队实属有些不务正业,但是鹿晔女士不这么认为。
鹿晔女士不懂贝斯手在乐队的作用有多么的重要,但她知道一位优秀的贝斯手首先要会弹贝斯,至于优不优秀,她相信鹿聆和初晓自有判断。
贝湜一比鹿聆还要小一岁。
因为户口登记的年份要比她真正出生的年份早两年,所以和她们成了同级生。
三个人身上同样的校服外套,也证明,她们不仅是同级生,还是同校生。
鹿晔女士很有眼力见的回避了这个场合。
鹿聆家充当训练室的地下车库内,三个人面面相觑。
“我们合奏试试?”
鹿聆看着贝湜一,试探提议:“初晓是鼓手,我是主唱,也会吉他,键盘也会一点,”她的视线跟随着贝湜一的动作而动,声音越来越小,“你有想要弹的曲子吗……”
那时的贝湜一无比内向。
鹿聆对她的第一印象也是:不爱说话但技术过硬的高个儿甜妹
贝湜一弹得是她自己写的曲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