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娘喜欢替微臣润笔、也喜欢研墨。”她清音一圈跟着一圈,绕在戚映珠的耳边,“尤是娘娘身上这桂花酿的味道,才最醉人。”
戚映珠已无暇顾及这人的油嘴滑舌,可低头,便看见这人惯常笔直的袍袖,已沾染上了水痕。
若用慕兰时自己的话来说,那便是,春雨浸润的墨迹。
慕兰时忽然垂首下来,鼻尖贴到戚映珠发着抖的玉色脖颈间,吸。吮够了她泄露出来的信香味道,终于,抬起头来,“辛苦娘娘了。”
戚映珠如蒙大赦一般地耷拉下眼角,拉了拉自己的衣服。
她背过身去,不想搭理慕兰时,只顾着自己整理衣服。
背部全部给浸湿了。
还好这位新任家主手下留情了些,衣服倒是没给她带来太多麻烦,戚映珠很快就整理好了,可等她回过头来时,看见慕兰时手上拿着那支湿润的狼毫,整个人笔直肃立,端庄地望她,她便心生不快。
戚映珠撩过耳边的碎发,手搭在仓房的闩上,别过眼,斜斜睨慕兰时:“慕相这般大费周章地麻烦哀家,回去莫不是应该把这物什拿去供起来?”
她刻意不去看那支狼毫笔——天光从田字窗边渗进,那水液里面似乎都带着莫名的暧。昧,像吞吐潮湿的月光。
慕兰时心满意足地看着自己的杰作,闲闲笑道:“是啊,娘娘提醒得对,微臣下去这就把这支笔带回去供起来……哦,正好接了墨,微臣近日又成了家主,那便不如拿去给族中的小孩开蒙吧?”
“趁着墨迹未干。”她的凤眸里面晃出狡黠,语调极其轻慢。
戚映珠颇古怪地凝了一眼慕兰时,心道这人吃醋和不吃醋怎么都这一副模样。
和她心目中那位林下风致、光风霁月的大小姐大相径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