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天,合作方邀请明与微去了项目开发地参观,以及将合同中提起过的资金利用跟开发地中各个区域的小项目结合起来,之后一起吃晚饭,在餐桌上针对合同内容再次提出双方的意见。
明与微淡定处之,避开对方话语中的陷阱,坚定自己开出的条件不动摇。
第五天,双方律师到场,双方再次进行意见交涉,口舌之争后将合同部分内容修正。
第六天,合作方将明与微约出去打高尔夫,一边打高尔夫的同时一边说着合同的事,想要占多几分利,可明与微也不是商业小白,她开出的条件已经是最佳,不能再做出让步。
第七天,合同内容最终版定下,双方及其律师都确认没问题后签下名字,盖上公司的印章。
这些事情,明与微做惯了,她很熟悉流程。
这次合作方算是她遇到过的人中事情比较少、态度还不错的,知道自己不会再有让步后,就不再没事找事的非要增加利益、跟她讨价还价,拖长合同的签订时间,影响她做别的事。
这趟合作,还算愉快。
姚佳云提醒:“明总,今晚您定好要去看爱与梦乐团的演出,八点演出开始,要提前十分钟进场。”
明与微这才想起来,她今天要去看顾月晚的演出。差点忘了。
晚上七点五十分,明与微抵达音乐厅,找到自己座位坐下。
她座位斜对着舞台,灯光关闭后,她几乎全身被遮掩在阴影中。
她对这种演出没什么兴趣,只是为了完成母亲交代的任务才来。
坐下没多久就抬起手腕看手表上的时间。
演出在八点准时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