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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咱们的马!”染微惊喜,虽然不知马为何被拴在这里,但有马,就不用那么累了!

彭淑也惊喜无比,连带得步伐都快了不少。

当她欢欢喜喜来到马旁边时,发现马鞍上挂了一串猎物,和半斤赤麂肉。

“好家伙,这么多猎物。”楚惊风震惊,眼睛几乎黏在那只如火红狐狸上,他最喜欢艳羡的颜色,披风毛领不要白色的,只要这红色,或者其他颜色。

马上挂着的红色狐狸,皮毛颜色极深,没有一根杂毛,且油光发亮,是他的心头好。

“彭姑娘,这红狐,不知可否给我?”

“你出多少银子?”

彭淑微不可查地将赤麂肉盖住,然后塞进包裹里,笑盈盈问。

“你要多少?”楚惊风也精明,打算等彭淑先喊价,然后再还价。

彭淑眉梢一挑,“二百两。”

一般狐狸毛二十两左右,毛色不好的,一二两的都有。而敢卖二百两,那绝对是极其稀珍。

比如这只红狐,它的颜色比赤狐更加鲜艳,每一根毛,都彰显着贵气。

往往,许多猎人的一生,都未必能猎到这样一只狐狸。

二百两,在大启朝,堪比普通家庭两年,或者几年的收入。

楚惊风也是懂行的,他撇撇嘴,“彭姑娘,你这太贵了些。不如你让一步,一百两,如何?”

一百两都是贵的。但谁让他想要的?千金难买爷高兴,不是吗?

染微:“!!!”

打猎这么挣钱吗?

“要不这样,一百五十两,我们各退一步。你若不想买,就算了。”彭淑做势要上马离开。

她若离开,一旦回到行宫,猎物上报到后,这狐狸,就会成为宫里的东西。

这样好的皮毛,哪怕是宫里,也难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