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过一家服装店时,林绛突然停住脚步,看着橱窗里挂着的一件米白色羊绒衫。那款式和他当皇后时穿的寝衣有点像,柔软得像是能裹住所有寒意。
“想要?”陈默回头,语气带着嘲讽,“现在可不是讲究穿什么的时候。”
林绛收回目光,笑了笑:“就是觉得好看。”他顿了顿,补充道,“不过确实没用,还是保命重要。”
这种识趣让陈默很满意。他转身刚要走,却听见林绛又小声说:“但要是能有件干净衣服换就好了,身上这味道,我自己都嫌。”
他身上的血腥味和汗味混在一起,确实不好闻,只有凑近了才能闻到那股若有似无的异香。陈默想起昨晚闻到的浓郁香气,喉结动了动,没说话,却径直走进了服装店。
五分钟后,他扔给林绛一件黑色连帽衫和一条工装裤:“换上。”
衣服是新的,标签还没拆,尺码看着也合适。林绛眼里闪过一丝惊讶,随即弯起眼睛,笑得像只偷到糖的狐狸:“谢谢。”
他走到试衣间门口,又回头看了眼陈默:“你……要不要也换一件?你这件都快成抹布了。”
陈默低头看了看自己沾满血污的冲锋衣,确实够脏。他没回答,却跟着走进了旁边的试衣间。
换好衣服出来时,林绛正对着镜子整理领口。米白色的羊绒衫没拿到,黑色连帽衫却更衬得他皮肤雪白,帽子戴在头上,只露出小半张脸,眼角的红痣若隐若现,有种脆弱又诱人的美感。
陈默换了件深灰色夹克,比之前利落多了。他看着林绛的背影,突然觉得这场景有点诡异——像两个普通的逛街青年,而不是在末世里挣扎求生的亡命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