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门被推开的瞬间,冷风卷着机油味灌进来,林绛打了个寒颤。

陈默站在门口,军绿色外套上的黑渍跟他的白丝绸形成刺眼的对比。帆布包砸在桌上的闷响里,林绛听见自己衬衫纽扣轻响——太精致了,精致得像个随时会碎的瓷娃娃。

“哟,回来了。”林绛扬起下巴,刻意学原主那副嚣张调调,眼角余光却扫过陈默的手。

那双手骨节分明,指腹结着厚茧,正攥着个皱巴巴的面包。啃面包的动作很用力,牙龈渗着血丝,像头隐忍的狼。

林绛指尖在键盘上顿了顿。系统资料说,这人重生了,带着十年血腥记忆,现在满脑子都是“把挡路的碾成肉泥”。

而他,就是那个“挡路的”。

陈默没抬头,侧脸线条冷硬如刀。林绛看着他小臂上的疤痕,突然觉得这丝绸衬衫像个笑话——在即将被血浸透的世界里,这点精致连多余都算不上。

可他没脱。

毕竟,现在的他是“林绛”,是抢过陈默前女友的富二代。脱了衬衫,反而露馅。

【杀道系统:检测到宿主杀意值98,距离末世开启59分32秒。】

陈默啃面包的动作顿了顿,抬眼时,视线像淬了冰的刀,直直射过来,他的目光扫过林绛腕间的百达翡丽时,指尖无意识地捏紧了面包袋(塑料袋发出细微的“吱呀”声)

林绛迎着他的目光,桃花眼微挑,心里却在盘算:感知地图能预警,空间能藏东西,魅骨……或许能当个“非典型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