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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邵服务意识最强,技术过硬,完全可以第二。

楚诏太青涩了,有服务意识,凭借优越的硬件,也能第三。

顾柘经常性发疯,不知道服务,但技术厉害,所以第四。

梁文乐就不用提了,各方面都垃圾,当然倒数。

傍晚时分,夕阳将被子染成橙色,地面有成堆纸巾团,像是成熟烂掉的橘子。

叶临像只吃饱饭的猫,躺在楚诏的怀里休息,慵懒地打哈欠。

老实说,男同这种事情最开始无法接受,可是尝到快乐,就会习惯,甚至是痴迷。

今天被楚诏伺候好了,他的精神都得到了放松,如在云端,舒服死了。

上一次有这种感觉,都是沈邵还没生病的时候了,好遥远。

楚诏抱着叶临,胸膛被填满了,满足且幸福,不断地低头吻,享受惬意的时光。

叶临注意到对面的柜子,指着几件顾柘不爱穿的衣服:“顾柘要出差一周,你就在这里待个四五天吧。你们身高相当,刚好可以穿他的衣服。”

偷偷潜进公寓里,跟叶临欢好,本来就是在昧着良心做错事。现在还要穿上正主的衣服,过于恶劣了。

楚诏拒绝:“不要,我还是去外面买吧。”

叶临像是面对傻子:“这几天你不出门才安全呢,我又不能天天叫保镖买东西,那样很容易被发现的!反正顾柘的衣服多,你穿了也不容易被发现。

大不了,我过两天假装勤快,帮他洗衣服,跟他说洗坏了直接丢掉。他不会起疑,反而会觉得我超爱他,估计要感动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