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斯公爵根本就没提丝绒。

这点眼色,他还是有的,尤其是看到朱厚烨今天穿的雀金圆领袍的时候。

金碧辉煌、流光溢彩自然是不用说的,更难得的是那种天衣无缝浑然天成的视觉效果,整件衣服给人感觉就是高贵无比,而且还是与生俱来的高贵。

跟这件圆领袍一比,往年各国国王、公爵在宫廷宴会上用无数珠宝和蕾丝堆砌得宛如圣诞树一样的打扮简直累赘。

朱厚烨道:“实际上,亲爱的克洛德,我不认为现在的欧罗巴除了葡萄酒,还有别的东西能引起我的同胞的兴趣。码头酒馆里的小册子,你有没有听说过?”

吉斯公爵立刻点头:“哦,是的,当然!您的慷慨早就传遍各国。”

法兰西王室的手里当然也有一份。

朱厚烨点点头,道:“如果对那份小册子上的内容还不满意的话,我建议船队在东印度把货物换成东印度的棉花、孔雀。我身上的这件长袍,如此炫丽的蓝绿色,就是因为使用了孔雀羽毛。”

吉斯公爵吃惊地瞪大了眼睛。

“什么?”

看看这件衣服!远远地看到这件衣服的时候,吉斯公爵还以为那些花纹是刺绣上去的,当他跟朱厚烨近距离接触的时候,他才意识到,这些花纹竟然是衣料原本的纹路!

“没错。东印度在我的故乡有着黄金之国、香料之国的美誉,这块土地上还生长着最优质的棉花。当然,这里也是孔雀的故乡。因为孔雀的稀少,我故乡的雀金呢的价格一直居高不下。您懂我的意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