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博林忍不住走过去,只见宫廷乐师马克·斯米顿在练琴。
乔治就干脆席地而坐。
马克·斯米顿很专注地练着琴, 这是他的习惯。为了不打扰宫廷里的贵人,他只能找小树林这样的地方。
马克·斯米顿根本就没有想过,有人会特意停下来听他练琴。
毕竟,他练琴的时候,也会谈弹奏自己的新曲子。而这种反复练习,别说外行人,就是刚刚迈过音乐的门槛的人的眼里,也是及其枯燥的。
所以马克·斯米顿发现身后的人影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道歉。他甚至都没有认出来这个听众是谁。
只见乔治带着三分醉意道:“我记得你叫做,叫做马克?”
“是的,我叫马克·斯米顿,阁下。”
乔治道:“音乐有趣吗?”
“有趣。音乐是纯粹又干净的。这个世界上没有比音乐更加美妙的东西了。”
“真的?所以,你是因为喜欢音乐,所以选了这条路?”
马克·斯米顿奇怪地看了看他,仔细地辨别了一下的意图之后,才道:“不,我只是因为进入唱诗班可以吃饱肚子,才走上音乐之路的。”
“为了吃饱肚子?”
乔治非常吃惊。他一直以为,能在某一行当走到极致,除非是真心喜爱,否则是不可能的。
“是的。”马克·斯米顿道,“在唱诗班里,想要过得好,要么生得好,要么就是在音乐上有天赋。”
生得好,自然得神甫们的宠爱,而在音乐上有天赋,也会得到培养。
“所以,你在进入唱诗班之前,你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音乐上有天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