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萧明月喂鱼时落水。
被救上来后,大夫说她正在小日子,又在水里泡了太久,体内寒气过重,对子嗣不利。
通俗点儿说,就是她已经失去了做母亲的机会。
萧明月哭哭啼啼,非说有人害自己,她是被人推进水里的。
她甚至让萧明羽责骂丁萱,是嫂嫂管家不严。
“明月,你这可就冤枉我了。”
丁萱一脸委屈。
“府里的对牌不在我这儿,我这个侯夫人空有名头,连自己院子里的人都管不了……”
听了妻子的话,萧明羽才想起来,丁萱根本没有侯夫人的实权。
之前一直是萧母当家。
后来家里接连出事,乱成一团,是萧父留下的管家打理一切。
妹妹出事,萧明羽狠狠地敲打了侯府里的下人。
那些偷奸耍滑,吃酒误事,不忠不义不敬主子的,通通撵走。
府里换了一批人,又进来了一批新人。
丁萱有了管家权,很快就控制了侯府。
对萧明月,她一点儿都不同情。
原主进门第一年就怀孕,萧明月不喜欢这个出身低微的嫂嫂,处处为难她。
她假装脚滑,把原主撞进湖里,害她失去了孩子。
之后萧明羽哭哭啼啼,说自己不是故意的。
萧明羽也让原主大度一些,不要和一个孩子计较。
当时萧明月已经13岁,哪里还是不懂事的孩子?
丁萱不过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罢了。
总归不能叫原主白白受委屈,伤心又伤身。
至于配合萧明月,在湖边石头上抹油的小叔子,丁萱让在他爬树掏鸟窝的时候摔断了双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