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丢了一地的东西和粮食,这么多人,也捡了一个多时辰才收拾完。
顾氏带着几个孩子给楚天阔等人道谢。
星浓拿出了一百文给任子麟:“大人,可以给我家这房子办个红契吗?这是输估。”
这房子价值一两左右,楚国律法规定房屋的输估是收取百分之十,所以星浓给了一百文。
顾氏没想到星浓会想到这一层,她担心任子麟不给办,马上解释这房子的情况,“大人,我们这房子是这样的,事情大概就是这样,这房子我当年的确花一两买了。就算没有花一两,几个孩子都姓沈,星晖又是男丁,怎么能算绝门户?所以这红契能办吗?”
这个县令是新来的,应该不知道什么,不然刚才哪敢帮她们家?这不失为一个机会,还是趁机赶紧将红契办下来吧!顾氏默默的在心里给任子麟告了一个歉。
县令大人,对不起了!
虽然她这么做合理合法,就是有点不道德,她一定会使劲的到处说他是一个好官滴~~
天下最好的官~
第四十二章 银票的用途
任子麟听完,接过了一百文,安抚道:“老夫人放心,这个红契我给你办了,这房子沈家大房拿不走。你放心就是。”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有些家族的确规定绝门户没有资格分房子,父辈传下去的房子是给子孙后代一个安身立命之所,让子孙后代能够繁衍生息,绵延不绝,香火断不了。
顾氏虽然无子,但是外孙沈星晖已经姓沈,那就是有人继承香火了,不算绝门户。
这房子顾氏住了这么多年,就算沈家大房有争议,告到官府,他也是可以以这个理由分给他们这一房的。
还有一样,就算沈星晖不姓沈,这房子也绝对是顾氏的。
没道理将一个为国捐躯的士兵的遗孀逼得房子都没得住!
朝廷征兵,一户一人,服兵役的人也算是为了整个家做出了牺牲。要是个个服兵役的人牺牲后,自己的妻儿没有房子住,那谁还敢去服兵役?
朝廷律法可不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