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工明确,都参与进来,依照律令斩立决。然而金吾卫负责抓贼拿人,无权定罪。于是中郎将令人把拐子带下去,他审里长。

王慕卿日日在外骑马操练,肤色粗糙,且被晒得黝黑,留有胡须,又临近子时,很容易让人想到阎王。

做贼心虚的里长被单独带上来就面露胆怯。王慕卿又没有自报家门,他面容严肃的样子很有大将军的气势,里长愈发害怕。王慕卿一问他是否知罪。没等他二问三问,里长就如倒豆子般该说的不该说的,听到的见到的,全部和盘托出,只求放过不知情的儿女小辈。

放过不放过金吾卫说了不算。像这种案件,又发生在京师,金吾卫应当交给大理寺。王慕卿自然不会据实以告,只是叫长史记下。

随后又单独审了里长的妻子、大儿子和两个儿媳以及孙子孙女。哪怕除了里长的妻子其他人不知情,王慕卿也没把人放回去,理由是担心走漏了风声。

里长一家被带下去,王慕卿带领金吾卫拿人。拿下一批回到府衙就突审。直到仁和楼开门卖早饭,金吾卫才回到府衙休息。

王慕卿令人把案件证据以及拐子和帮凶,一切的一切都交给大理寺。他稍作休息要请众人吃饭,结果都睡着了。

昨晚王慕卿听到捉拿拐子的校尉描述,确定小孩是他小侄女。可是不曾亲眼看到,王慕卿心里不踏实,揉着眼角,强打起精神回家。

到家正好赶上他哥下朝。王慕卿告诉兄长,那些拐子之所有大胆什么人都敢哄,是因为朝中有人为他遮掩,人证物证都在大理寺。

兵部侍郎去大理寺调证据,晚上请兵部尚书、御史、大理寺以及金吾卫诸人去丰庆楼用饭。

翌日清晨,皇帝接到十几份奏章,两本来自大理寺,两本来自兵部,两本来自金吾卫,还有几本来自御史台。

此举有可能被皇帝怀疑结党,兵部侍郎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