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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小饭馆 借晴光 1111 字 10个月前

这餐饭,是她离开家三年以来,吃得最好最饱的一顿。

吃完她主动收碗擦桌子,不让她们动手,她动作快力气大,连仆妇都抢不过她。

何芷在桌上没说,但吃完饭,把莫玲珑拉到自己房里,面带不安地问:“这孩子看起来是流民,你留她准备做什么?”

按律法,流民应当遣回原籍,或者充军。

而收容流民的良民,也会受牵连被问责。

只是现在灾情严重,流民像野草一样顽强不息,衙门已经管不过来。

在何芷看来,莫玲珑不像是会随便心软的烂好人。

“我想雇她。我在灶上做东西需要助手,她力气大,人很聪明,可以培养。”莫玲珑说,“我也正想同你商量,给她办附籍,就以我的学徒来办,等我回金安的时候,我再把她迁回去。”

拜陆如冈所赐,莫玲珑初入上京时闲来无事,除了在街头巷尾收集情况,便把《大安律》简单读了一遍。

除了新设府衙批量登记,用工或学徒为由办附籍,是流民合法合理留下的最好途径。

其实从茶楼生意开始旺起来,她就觉得自己需要个助手,有时候真的忙不过来。

今天看到霍娇,她忽然觉得这姑娘特别合适。

那种孤狼一样的眼神,是身后没有依靠,必须豁出命来争抢的勇敢和决绝。

让她想起十几岁时拼命在后厨帮工到深夜,好拿些没用完的食材带回家给奶奶吃的自己。

何芷听到这句话表情有些凝滞:“你,你还要回金安?”

“我会回去,路引只写到年底。年底要是案子还没结束……我还得去官府续。”

莫玲珑看向挂在墙上的历书,唇角浅浅地一牵,“不过,案子一定会结束的,所以,年底我就该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