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8页

他自幼先天不足,不能过量地运动,最是羡慕这样的身手,尤其是一个不让须眉的女子,更加令人怦然心动

原本,他欣赏冷清欢,只是想借助她的医术,医治自己的顽疾。

如今看来,这个女人,即便是已经有了夫君,有了孩子,一样值得男人惦记。

这个良姜夫人,自己要定了。

他冲着身后幺九阴冷掀唇:“此地不宜久留,你上,速战速决。反正此人我是势在必得。”

幺九应声,抬手竟然从耳朵眼里掏出一颗小手指肚大小的圆球来,搁在手心,指尖一捻,圆球破开,散成无数黑芝麻一般大小的小虫,密密麻麻地铺展手心,然后振振翅膀,竟然飞了起来,向着打斗场中飞过去。

他想用毒虫扰乱冷清欢的抵抗。

因为是在夜里,悄无声息,冷清欢最初觉得脖子处是被针扎到,眨眼的功夫就觉得被刺之处钻心疼痛。立即明白对方在暗中使用蜂虫,就像蚊虫一般叮咬,不过不是吸血,而是整个钻进伤口里去。因为本身带有剧毒,就会令人疼痛难忍。

蜂虫常见,她有应对之招,临危不乱。而且,这令冷清欢心里灵光一闪。

论玩虫,她自然不服输,不是她多牛批,而是她有纳米戒子,养再多的虫都行。虽说质量参差不齐,但是咱数量压倒一切。

毕竟,谁能随身携带一筐的虫子啊。这就叫科技,赢在别人对她一无所知。

冷清欢扬手就将自己的虫放出去了,而且就跟不要钱似的,一窝蜂地一涌而出,直接朝着周围的灰衣人,气势汹汹,席卷而至。

他们虽然懂得忍术,善于隐身,但是逃不过马蜂的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