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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身陈庭生,懒汉一个。其实最擅长的事情就是偷懒了,小时候的时候家境还不错,上过几年私塾。为了偷懒成天借口自己要考取科举考试,在家复习,实则是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然后就摸摸鱼、弄点其他的。总之一句话就是不干活,是个十足的懒汉。

家里面全靠自己的妻子在撑着,就连他一双五岁的儿女为了生计每天也必须要干活。

除了懒以外,原主每个月还要到外面去快活一次,吃点好的,喝点小酒。家里面一个月的大部分开支都花到了他的身上。每次拿钱,原主的借口就是自己的笔墨纸砚没有了,要去买。

就这样原主以科举考试为借口,在家里面混了五六年,可怜他的妻子早早的就操劳的不成样子,后面积劳成疾,病逝了。

家里面没有人做事,自然也就没有钱。原主又什么家务活都不会干。于是他心生一计,把自己的儿子给卖了出去。原主之所以卖儿子的理由是一般来说男孩的价格要比姑娘的价格更高。

而且他要是养儿子的话,以后还得给儿子娶妻建房子,他根本就没有这个本事,要是姑娘在家的话,他还可以使唤姑娘,让姑娘给他烧火做饭干活,等到了年龄再把姑娘嫁出去,好挣上一笔彩礼钱。

原主不但这么想了,还这么实践了。两个可怜的孩子,一个被父亲给卖了出去,一个只留在家里面当牛做马,连一天好日子也没有过过。

原主的儿子陈清风被被原主以高价卖给了人伢子,原主关心的只有钱,所以他根本就没有打听过孩子究竟被卖到了怎样的人家,到底过的是怎样的日子。

可怜的陈清风被人伢子给卖到了一个达官贵人的家里面,这个达官贵人有个另类的癖好,他喜欢听人的惨叫声、喜欢看人痛不欲生的样子,尤其是孩子。陈清风被卖进去以后身上就没有一块好肉。不到10岁就被活生生的给折磨死了。

妻子离开后家里的事情没有人干,原主又是一个懒汉,所有的活计都压到了陈明月的身上。这孩子又怎么比得上一个成年人呢?所以这日子是越过越苦,原主的怨气也是越来越多。他开始酗酒,只要有一个不痛快就开始动手打人。陈明月的身上经常都是青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