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纸以后,宋泊便带着江金熙返程。
坐牛车回去的路上,江金熙一手撑在车边,哼着歌,那歌宋泊听过,之前在霞县泛舟湖上的时候,江金熙也哼过这首歌。
宋泊被江金熙感染着,情绪也好了起来,他问:“心情这般好?”
“要看见你的字了,我高兴。”江金熙斜眼看来,眼中闪闪亮光。
原著中江金熙不是在那个男人身边就是在另一个男人身边,好似失了自己本身的价值。
最开始宋泊只能以原著来判断江金熙的性子,现下真实相处过以后,宋泊才知道江金熙其实是个很有才华的人,他渴望知识、热爱生活,不怕吃苦,人又长得漂亮,是这个世间再也找不出第二个的具有独立人格的特别的人。
原著中对他的描写简直是敷衍再敷衍!
若不是穿不回去了,他总得把那作者揪出来泡泡茶。
“如果我的字很丑呢?”宋泊说。
“那也没关系。”江金熙双手撑着下巴,两个脸颊鼓鼓的,“反正我要看。”话音落下他小声嘟囔了句,声音极小,被车轮声掩盖过去,“我可是你夫郞,夫郞不知道夫君字长什么样,说出去让人笑话。”
“你说什么?”宋泊只隐隐约约听着两个字,单凭两个字要他判断一整句话是什么,属实是有些为难他了。
“我没说。”江金熙闭着嘴,笑嘻嘻地看着宋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