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般生硬的转移话题更是证明其中有鬼,宋泊难道是那种好色之人?江金熙想着,觉得这个猜测有些不合理,若他真是好色之人,他到现在不会还是完璧之身。也不是他自大,只是在容貌这事儿上,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能比过他的。

“你看看这个如何?”宋泊手里拿着个铁簪,簪子上镶有一颗青色猫眼样宝石,被铁丝如花儿般包裹其中。

玉石价格很贵,纯玉发簪五两往上,质地好内里通透的玉更贵,能卖到十两,他们现在还得修房子,花不了大钱。

这铁发簪镶的宝石也是高等货,在刚刚江金熙出神的时候,他已经问过了店小二,这簪子卖二两三百钱。

江金熙拿着簪子,食指和拇指捏着簪身,转动簪子三百六十度看了一遍,这铁簪自然比不上他在京城里戴过的首饰,可胜在做工精细,宝石品质好,就是这头儿有些太尖了,有些扎手,“这个发簪有些尖了,我怕扎着人。”

这也是宋泊选择这个簪子的原因之一,江金熙之后要独自面对那些个壮年男子,身上没个护身的东西实在不妥,带刀吧,重且不说,拿出来又容易被抢,而头上带着的簪子就有很好的隐蔽性,若有人真敢做坏事,可以趁其不意给其致命一击。

“我想它护你安全。”宋泊直言道,发簪作为发饰藏在头上,来当武器使再好不过了。

江金熙忽而觉得自己手中的发簪烫得吓人。

“喜欢吗?”宋泊问。

江金熙红了红耳根,“那便包起来吧。”

店小二“诶”了一声,高兴地包簪子去了,去之前还夸宋泊真是个好夫君,疼夫郞。

买好发簪,宋泊与江金熙出了首饰店,又走了一炷香的时间,才走到张福财推荐的店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