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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的人去了榨油厂,找到了小王。

小王胆子不大,派出所的人语气重一点,他就跟倒谷子似的,把那天晚上发生的事全说了!

这是犯罪!

派出所的同志把小王带到了局里,又让小王重说了一遍,然后记录,之后让小王签了字,这是口供 !

小王痛哭流涕:“我不想的,是梅珍(范大嫂)让我去进屋去牵手摸脸的,还说可以亲一口,是她唆使我干的!门是她们锁的,我是被迫的……”

小王一听要被关,把范母跟范大嫂全招了出来。

是范苗的亲妈跟亲嫂子把人逼走的,他只能算是从犯!

派出的的同志都没听过这么离谱的事,亲妈,把亲闺女跟一个只见过一面的男的关在一起,这亲大嫂还唆使这男的动手动脚!

虽然范苗不在这,但是小王的认罪口供足以定罪!

范母跟范大嫂再一次被带到了派出所。

“你们两个做了什么,自己说说!”派出所的同志语气很严厉。

“同志,你们人找着了吗,”范大嫂不满,“我们可是苦主。”

“是吗。”

派出所的同志道,“24号那天晚上,你们干了什么。王宽已经招供了,你们最好一五一十的回答,别想隐瞒。

小王招供了?

这,范大嫂心急的看向范母,范母完全傻眼了。

范大嫂:“妈,你那天到底做了什么?”她压低声说,“妈,家里还有两个孩子得我管呢。”意思是让范母自己把事认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