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妮儿,你这么快就收拾好了?”
“啊,收拾好了。妈,你和我爸的辩论谁赢了?你就那么喜欢隔壁王老三啊?他怎么迷惹你了?让你这么没有立场。”
仲春妮坐在灶堂前,最后加了一把柴火站了起来,摸了摸已经有些烫的锅盖。
“切,你当我是你,人家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把你迷得晕头转向的。说我没立场,我看你比我更没有立场。别以为我们没看到,王老三不就给你拆了两块肉骨头嘛,你就盯着人家看半天。那眼神火热得,咦,我都不稀得说你。闺女,矜持点吧。虽然你们俩定了亲,过了明路,但始终没有结婚,还不是一个锅里搅饭吃的人,看人别那么死死的盯着。”
宋莲的话,即是打趣仲春妮,但更多的也是提醒。
刚刚吃晚饭的时候,仲春妮因为王启霖主动为她拆了几根羊骨髓,被感动得不要不要的,看他的眼神火热了那么一丢丢。
仲春妮原以为这些没人看到,谁知道却被宋莲看到了眼里。
说到这里,仲春妮难得的面红耳赤,有些不好意思了。
“妈,你说什么呢?那那里看了他半天,我不就是,不就是看了一小会儿嘛。还有,我不是因为两块肉骨头。我是因为他对我好。妈,你发现没,王老三最近变得温柔了。以前他就算没有抬着下巴看人,也是昂着头走路的。那架式,就好像一只长颈鹿,恨不得把脖子伸到天上去。”
仲春妮边说还边伸长了脖子,高高的抬起头,在灶间里走来走去,扮着王启霖以前的样子。
虽然扮得可能有些夸张,但别说神情上,特别是她板着的那张脸,让宋莲看着还觉得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