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们就要分头行动了,菲尼克斯,你需要的柳叶玫瑰在沼泽附近,那附近有蛇群镇守,你应该能自己应对吧?”林恩问道。
“嗤,别太小看我了。”菲尼克斯双手环抱,将法杖抱在胸前。
林恩也是将自己的剑随身携带,有时还会将手放在剑柄上,方便随时出剑。反观吴乐乐,虽然也携带了法杖,但是下意识的就将法杖放在桌旁靠着。毕竟,就跟包包一样,坐下来肯定要把包包放下嘛。但是看两人的反应,吴乐乐后知后觉的又把法杖拿回来靠在自己的腿上,再用一只手环住。
“到时候我们就去找你的虫子,这种虫子是伴生虫,一般都在鹿群的毛发里面,我们可以直接去水源附近蹲,这种鹿在这里比较常见,它们绝对会来喝水,等喝完水,我们跟上去就行。”
“晚上如果来得及,还是尽量先回营地休息。”林恩看着菲尼克斯,“至于我的两个目标比较近,一个是只会长在悬崖峭壁上的独根草,一个是蝴蝶鸟的羽毛,可以第三天再一起过去。”
“知道了——”菲尼克斯拉长声音,不耐烦的说。
但是吴乐乐突然反应过来,第二天早上开始,她不就要单独和林恩,独自在荒无人烟的森林里面独自相处吗?也不是怀疑林恩的人品,但是她很担心会有吊桥效应啊……但是看林恩和菲尼克斯的表情,她又觉得是不是自己想太多。
“奥萝拉,你有什么建议吗?”林恩规划好路线和时间,低头询问奥萝拉。
“没有,没有。”吴乐乐哪敢有意见,她都完全不认识这都是啥,只能听到又是鱼又是虫子又是鸟,这样看每个人都是一样动物一样植物。就是林恩的好像最难,因为她还没尝试过飞行术。
“那就先这样了,”林恩笑起来,“先在这里吃点吧,等会要徒步从这里一路走上前,今晚之前我们要走到山腰的湖泊。”
如果是吴乐乐的身体,那她就要立刻躺平——不能指望一个从不运动的死宅走这么远!但是奥萝拉的身体不一样,吴乐乐用奥萝拉的身体,从森林中的小木屋走了好久好久,却一点都不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