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臻说他小气,路上还在嘀咕,“末世里好危险的,万一你哪天落难,这么好的身材被、被丧尸吃了,多可惜。”
傅七说:“被吃了没事,只要清白还在,就值得。”
秦臻憋了一路,到了目标地后,才憋出一句:“其实你身材也没有很好,我就是听江院士那么说,跟着奉承你几句,你还当、当真的了。”
越临近城市,丧尸越多,傅七正在根据路上的行迹推测城市里有没有活人光顾,没有回话。
“其实比你身材的人多的是,刚才路上那个丧尸就很不错,就是太脏了,不然我肯定找它试试恋爱的感觉。”
傅七这才回答,说:“是啊,比我身材好的太多了,特别是你老公,我远不如她。”
老公未成年是僵尸身上洗刷不掉的耻辱,她默默抚摸着心口,发誓三天之内不会再和傅七这个小心眼的恶毒男说一句话。
“路上有血迹,里面可能有人,我跟你一起去。”傅七说。
“不需要。”秦臻可算是找到能贬低他的地方了,瞬间忘记自己刚发过的誓言,说,“你去能干什么?只会拖后腿。”
“那我不去了,你自己当心,碰到人类记得及时躲避,以防止被一枪打穿脑子。”傅七说,“我知道你被打穿脑子不会死,但到时候脑子漏风变笨了……”
他欲言又止,最后沉沉叹了口气。
这话不乏有恐吓的意思,但确实把僵尸吓住了。
她好不容易才变聪明点,一朝回到刚出墓的时候,这段时间的亏不是白吃了吗?
“一起就一起呗。”秦臻妥协了。
人类太受丧尸欢迎,小小一个城镇,以前秦臻独自半小时就能到达医院,这次硬是用了三四倍的时间,好在到了之后没有发现人类的踪迹。
他们可能是去了别的地方,也可能是没能逃过丧尸的魔爪,被同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