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榛也收了心神,拿出自己的记的“围猎台帐”开始安排:“所有皮毛,小司跟李采你们懂行,你负责教重云公子怎么割离。
以及所有野兽腿肉切割完整,其它部位砍成大小差不多的块儿,一并称斤数;
至于山鸡,我跟春娘处理就成。还有所有下水都放那两个桶里,但放之前要分门别类,用桦树皮包着就成。有的能卖钱,有的我们自己吃,有的做成狗食。”
众人应了,盛重云也回避了自己成了小司、李采“助理”这件事,反正都得干活儿。
大刀阔斧,劈头砍脸……天上的芝兰玉树下凡当了屠夫。
四人整整忙了一个下午,最后忙完称了斤数。共得野猪肉两百斤、九十斤狼肉、十一斤野鸡肉、三百二十斤鹿肉、四十五斤野兔肉。
反正如果不管品种,纯肉都达到了六百多斤,各类下水达到了八十余斤,还不包括头、蹄、皮毛。
这次丰收了。
苏榛记帐快,一边记斤数一边分门别类的用桦树皮包装、贴标签,分了二十七份,等猎户全回来的时候就可以直接抓阄了。
盛重云也是很好奇,“你家可以分得多少?”
苏榛迅速心算了一下,“野猪肉可以分七斤四两、狼肉三斤、八只野鸡我打算全买了,马鹿肉能分到十二斤,至于野兔,我打算买十只,余五只给大伙儿做一批干粮。还有那些皮子,舒娘家会收的,我们只管拿银子就是。”
其实如果按净肉算,苏榛如果把分的肉直接拿去卖了,也顶多得一两二银银子。但她打算全部想办法做成吃食再卖,一来二去减掉成本,也至少多得个三成、四成。
另外,那些下水也是可以卤来卖的,但以野猪的和鸡杂为主,加起来也有四十多斤,卤之后能卖至少一两银子。
其它的下水比如狼、兔的,苏榛不会做也不想做,直接炖了加番薯当狗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