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屋子人,除了苏榛,没人吃过毛血旺。打眼望去,盆里一片红彤彤的油色,且汤底透亮,不浑不浊,闻起来又是麻辣鲜香、十分刺激。
叶氏有些惊了,“榛娘,这不是在辣子里捞菜吃吗?会不会太油。”
苏榛笑着摇头:“伯娘放心,这只是看起来辣。红油如果放得少,会影响味道和口感,也会很快就凉腻。但我建议大家先吃白菘和豆腐、豆芽儿,素的泡久了会更辣。至于底下的猪血,反而会越泡越嫩,味道也会更浓更厚。”
谨哥儿不能吃辣,苏榛一边说,一边给他单独倒了碗温水搁边儿上,让他挟到什么先涮一下。
其他人苏榛就不管了,压根也不用招呼,第一筷基本都对准毛血旺挟了。
果然就像苏榛说的,又麻、又辣、又烫、又鲜、又香、又嫩、又爽口。里头的肥肠也油而不腻、白菘和豆腐又耙又入味儿,裹起来的汤香辣烫嘴,几口吃下去,身上通体出了汗,在这样的冬天吃简直再合适不过,大家吃得简直不想说话了。
而盛重云,看得出来他打算主攻酱焖酥鱼,从他落筷的速度就可以看得出来有多满意。
小山和小司自然从来没见过他家公子如此表现,实在好奇,便也去挟了,各收获盛重云冷如刀锋的眼神一枚。
苏榛一瞧:这么大的人,居然守嘴儿?
大跌眼镜之余,仗义的给小山和小司每人挟了一大块儿最好的鱼腹肉。
盛重云只能当作没看到,不然呢,他还能怎么着。
“我也要。”寒酥突然开口,眼神也示意向那盘鱼。
苏榛:“自己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