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句有点茶的话,原先她只是把陆遇白当成几年没见的未婚夫,这趟过来是想看看他合不合格,通过后再和他培养感情。

所以某种程度上,她和霍时洲才是一类人,只不过她才不会这么舔狗。

思绪一转,她娇气地道:“我还想吃红烧肉,霍团长~”语气很是理直气壮,又带着些暗戳戳的心照不宣。

霍时洲被她有意撒娇的语气酥得浑身一麻,耳根迅速又红了,不敢看她,只默默地起身。

“霍团长,你去哪?”阮云乔努力憋笑,见他要起身,问道。

他有点僵硬地低头,“我去拿双新筷子。”他的筷子方才用过了,霍时洲知道像她这么娇气的姑娘,不想和别人共用一双筷子是很正常的事情。

毕竟他也一样。

“不用,我不嫌弃你。”她柔柔的声音传入耳畔,霍时洲整个人又红了。

男人像个小媳妇,羞羞答答地坐下,全程不敢抬眼看她,骨节分明的修长手指默默地用筷子替她把色泽的红烧肉肥瘦分开。

阮云乔笑出了眼泪,这男人怎么这么好玩,该死地戳她的审美。

远处吃瓜的司务长和其他炊事兵目睹了全程,惊讶得嘴巴都合不拢了。

“我嘞个老天娘啊,这是霍团长?这怎么比人家新过门的小媳妇还害羞?嘶……”

“这姑娘了不得!长得贼好看就算了,关键是她还能让活阎王脸红!”

“我瞧着一团很快就要有团长夫人了哈哈哈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