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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主沈漫是一个不是孤儿的孤儿,为什么这么说呢?

原因如下:

原主是85年出生的,皖省人,在那个猪都能飞起来的时代,原主的父亲也颇有经商头脑,在选择下海经商后,很快便富了起来。

富起来后,随之而来的矛盾也日渐增多,不光有小秘书,还有二奶和不知道小几的情人,甚至还整出了人命。

原主的母亲也不是个省油的灯,夫妻俩大吵一架后,平分财产,然后离婚。

父亲娶了怀孕的小三,母亲嫁给了自己后来发达的初恋,各自有了归宿。

爸爸一个家,妈妈一个家,留下原主一个多余的。

原主当时只有十岁,本来是被判给了沈父,可在那个计划生育的年代,沈父为了要一个儿子,就不能让她占用那唯一的一个孩子的名额。

于是把她送回了老家,凭着“钞能力”,过继在族里的一个伯伯的名下,也就是原主的养父。

原主是没有见过养父的,为何呢,因为养父在越猴的战场上牺牲了。

养父一脉和原主一家已经出五服了,但架不住沈父那三寸不烂之舌好使啊,什么不能让烈士无后啊,为了革命的火种啊,一套组合拳下来,再加上钞能力,原主就这样被过继了。

好在沈父沈母还没有烂到根子上,各自给了原主一套城里的住房,还有十万的存款,就这样买断了亲情。

原主又继承了养父在老家的三间砖瓦房,过户后,就开始一个人在城里过日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