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岑江的同事们在后面帮腔,“我说呢,看他那小胳膊小腿的也不像是能杀丧尸的,不仅好好活到现在,连身上衣服都干干净净,原来是个卖屁股的小白脸。”
王闵闵忍不住了,怒道:“放你娘的狗屁!”
“本来就是事实,还恼羞成怒了。”
“夏先生。”时分出声。
他的声音更偏向于年轻人的清脆,干净清澈,就算是在这种情况下,依旧很有礼貌的称呼夏岑江为夏先生。
“我是真不知道您对我的恶意从何而来,并且我们才认识一天,就这样对我下定义实在不是友善之举。”
时分不急不缓道。
他确实和屋子里的人有很大区别,衣服整洁干净,面容白皙莹润,仰着下巴轻轻浅浅的说话,都透着股与生俱来的矜贵。
那一瞬间,潮湿拥挤的屋子好似都透亮了起来,给人短暂产生一种幻觉,这里不是什么偏离角落的员工违建宿舍,应该是奢侈辉煌的别墅大厅。
起哄正厉害的廖维不知何时没了声音,互相看着自己灰头土脸的模样,竟是莫名涌上了股自惭形秽。
夏岑江抑制不住情绪,声量加大。
“你就是用这副虚伪柔弱的作态迷惑孟祯的吧?以后还要假惺惺的去迷惑别的男人,在你眼里,孟祯不过是替你抵挡丧尸的工具,遇到任何一个男人都可以脱了衣服贴上去。”
时分盯着他愤怒的眼睛,挑衅一笑,只短暂的展露在夏岑江面前,瞬息即逝。
“夏先生,说话要讲证据。”秀气的眉微皱了皱,像是对夏岑江粗俗的语言所不适,实在忍无可忍才反驳道:
“我和孟祯在末世前就是情侣,不存在任何不正当的关系,反倒是夏先生……”
时分眨了眨眼,继续道:“我从没听孟祯提起过你,应该没熟到可以指责对方男朋友的地步吧?”
王闵闵配合默契,阴阳怪气道:“有些人眼睛从一开始就不安分,黏在我孟哥身上就没下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