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沈淮书他就是做了,且在当今天子的眼皮底下做的。

以前的魏少安或许打死都不会信,但现在他相信沈淮书什么事都能做得出来。哪怕有一天他脱了衣服在大街上狂奔,于他而言也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狱卒掂了掂手里的银子,又向小皇帝瞥了一眼,道:“行,你等一下”

沈淮书心里有些忐忑,见他出去了一趟,没多久又折返回来,但把言风带来了,心里便更加没底了。

但与昨日大不相同,此刻的风信背着手,一副眼高手低的样子瞥了他一眼道:“王书书就是你?你想给你家小公子换个好的牢房其实也不是不可以。只不过这点银两吧,不太够”

【早就听说你的臭豆腐坊了,每天排队的人络绎不绝的,这么多天不会只赚这些银子吧!拿这点钱,你打发要饭的呢】

抢嘛!这就是明晃晃的抢嘛!

沈淮书扒在柱子上的手紧了紧,暗下决心,等出去之后一定要再回来一趟,好好收拾收拾他们,亏他昨日还觉得他们可怜。真是没天理了。

他沈淮书本就爱财如命,前期赚的钱拿去赈灾了,如今满打满算也没赚多少。所以让他舍去几十两银子已是快要了他的命。这要把老本都赔进去了,以后可怎么办啊。

但不给的话小皇帝身体怕是难以吃得消。狠狠地纠结了一下,最后沈淮书咬了咬牙,道:“我给”

话还未说完,一旁却有人递过去一块玉扳指。看见那块玉扳指,言风的眼睛一亮好似看到了金山银山。将它拿在眼前细细地看,叹道:“好玉啊!”

【这下发财了!他们反正也活不了几日了,收点好处也没什么的】

不是,如果他沈淮书没记错的话,这玉扳指不是小皇帝一直戴在手上的那枚吗?比起传国玉玺也毫不逊色,代表着皇帝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