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的话是说给宾客听的,最后一句是说给池宁听的。
宁宁今天都没吃早饭,最想听到的应该就是开饭。
果不其然,碗筷的声音一响起来,台上走得最快的就是池宁。
他坐到座位上,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吃三只炸虾塞了塞牙缝。
秦珩凑到他耳边道:“垫些实在东西,一会儿要敬一圈酒,光吃海鲜对胃不好。”
池宁唔了一声,瞟着桌上的杨梅酒舔了舔嘴唇。
对哦,说好了要在婚礼上尝一尝这个新品的味道的。秦珩手里出来的东西,应该很好喝吧?
秦珩眼疾手快,趁人不备,把烧鸡的腿夹给了池宁。
悄声道:“快吃。”
按照阳城的习俗,这腿应该是徐家豪的,但等徐家豪回过神来的时候,盘子里的烧鸡已经只剩翅膀了。
徐家豪:?
不是,鸡腿不是他的就算了,鸡翅根也不是他的就过分了吧?
徐家豪巡视了一圈,在池宁的盘子头发现了疑似鸡腿骨的两根骨头。
徐家豪:……
儿子吃的啊,那没事了。
孩子为了给他当儿子,早饭都没来得及吃,饿坏了,是该补一补。
徐家豪公筷一伸,把鸡翅也夹给了池宁,“吃吧。”
池宁心想,那多不好意思啊。
但桌上的长辈好像都更喜欢鱼翅粥,烧鸡无人在意,既然这样,那就不客气啦。
又不是他主动的,是鸡自己飞进碗里的。
虾和鸡吃完,就该去敬酒了。
这种事情池宁不擅长,就跟在秦珩身边,秦珩举起酒杯跟谁碰,他也举起酒杯跟谁碰。秦珩说什么,他就跟后面复读后半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