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糊涂认错了人,这才是我儿,我儿右足是六趾。”
“可两年前的那具尸首也是六趾。”李典史道。
“她因幼时淘气,足踝摔断过,还能看到痕迹。”他说到此处,更是泣不成声。
“当年是你白纸黑字签下了认尸的供状,”孙知县沉声道,“你可知如今再想为令嫒翻案,已是难于登天?”
他还记得两年前,这位孟老爷携妻子蹒跚而至,泣不成声,盖尸的苇席才掀开一角,看到右足的六根脚趾,老两口便开始痛哭:“我苦命的儿——”
这一哭,孙知县心凉了半截,他甚至干咳一声,提醒两人看清楚再说,遭到知府大人一记警告的目光。
老两口丧女心痛,泪眼婆娑,哪里会想到其中会有蹊跷,尸体又已经腐坏看不清容貌,当即在辨尸的供状上画了押,将此案定了性。
陈平业此时又添新的供词,称孟氏不但与人通奸,还身怀有孕。
郭知府问孟老爷,是否同意剖开尸首?
孟老爷问心无愧,当场同意剖尸,还女儿清白。
结果莫说是孙知县,堂中所有人全傻了眼,新婚三日的新娘怀胎四个月,若非在室时与人通奸,难道能吞风生子不成?
此时老两口再想矢口否认,白纸黑字的供状已收进了案卷。
孙知县眼睁睁看着卷宗被府衙带走,七日后,府衙认定孟氏通奸,株胎暗结,被陈平业发现后双方发生争执,失手杀人,其情可悯,理应从轻发落,判杖责三十,徒刑两年,孟氏的尸体归还本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