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回去的时候,那个小屁孩子已经醒了,此时正坐在老师的怀里左看看右看看,抓着秦欢欢的手说着什么,逗得秦欢欢来回笑,好不容易缓和过来的心情,啪叽又没了。
阎歌坐在秦欢欢的对面,一双眼睛仔细的盯着那小孩,是个男孩,眼睛很大面容很精致,体内没有魔法气息看起来只能适合做战士或者是刺客。
暗中瘪了瘪嘴还不如他呢。
是阎歌哪里知道,上一个徒弟,在看到昏睡的阎歌也是这样想的:“大眼睛小脸,一身的魔法气息没有一点我们刺客的帅气,哪里比我好了?!”
这话也是姬凌说的,毕竟他待在了秦欢欢的身边五十年,算得上是待在秦欢欢的身边时间最长的一个人了,而且还很缠着秦欢欢,算得上是被宠到了骨子里,出来个个师兄弟也都是照顾着。
“老师。”
嗯?”秦欢欢和怀里的小孩一起转头看着他,气的阎歌差点吐口血,他摇摇头,道:“过阵子,我会去奥斯本帝国。”
哪里是他出生的帝国,同样也是被抛弃的地方,他想带着自己的实力回去,给那些欺负他的人好好看看,如果要是没有遇到老师,可能现在他还在流浪。
叹了口气,两只手交握盯着前面,渐渐地出了神。
秦欢欢长眉一挑,摸了摸怀里孩子的头,低着头淡淡一笑,男主最开始是因为没有天赋而被赶出家族,只因为给他们的家族丢了脸,只是那个时候男主只是被那后院的女人们下了手,给他为了要阻碍了体内的气息,所以检测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