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时大字不识一个的男人压根不知道江逢秋的名字怎么写,也不知道逢到底是哪个逢,但他却牢牢记住了读音。

“逢秋,江逢秋,江逢秋…”男人把江逢秋的名字翻来覆去的念了好几遍,“这名儿真好听…”

男人半露的胳膊肌肉饱满,力量感十足,皮肤是久经风吹日晒的小麦色,这也极好掩盖了他通红的耳垂。

他盯着青年精致的侧脸出神,下意识念叨:“这名儿真好听…”

假如说下乡是江逢秋人生中的第一个转折点的话,那么他的第二个转折点一定就是遇到寇松。

以前只能依靠父母的江逢秋在被下放以后简直就像一根飘零无助的浮萍,自从遇到寇松后,他才又一次找到了依靠。

那个男人力气大,干活麻利,别人要干一天的活儿,他一个上午就能干完,并且还不是偷工减料的那种。

他不仅被几句话忽悠得把江逢秋带回了家,还被忽悠着帮着他干活,分粮后,也把好一点的精粮留给江逢秋,自己只吃糙粮。

整个上林村的人都说寇松是不是脑子有问题时,他也全当没听到,日复一日的固执己见,沉默寡言得很。

也只有在面对江逢秋时,寇松那张风吹日晒的脸庞上才会罕见的露出一点点笑意。

“小秋,你快歇着吧,这儿我来就行,这里晒得很,你等会儿别过暑了。”他经常这样对江逢秋说,也经常亲昵的叫他小秋。

好像江逢秋说把他当大哥,他还真就把自己当成江逢秋的亲大哥了,其实真按照两个人的年纪,他也就比江逢秋大四岁而已。

总之在江逢秋和寇松相处的那一年时间里,寇松对他照顾得很。

江逢秋不愿意干活,贪吃懒做,偷闲躲静,同一个队上的社员背后都给他翻多少白眼,明里暗里说他多少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