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最后经过多方斟酌,选的是一位名叫钟期的文士,崔林在国子学时期的同窗。这人的门第自然比不上显赫的崔李二姓,但钟期本人据说极有才气,且人品不错,崔林对他很是赞赏。

唯一可能存在一个小问题。

傅苒有点惊讶:“他就是我们那天在首阳山遇见的人?”

“不止于此……”崔鸯蹙着眉头道,“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四通市。当时我为了拦住那匹受惊的马,情急之下帷帽落下了,他见过我的相貌,只是不知道我是崔家人。”

从崔鸯的描述里,傅苒总算知道了两人初次见面的总经过,大体上可以概括为:在闹市遇到马失控乱闯,崔鸯随机应变地把披帛拴在柱子上绊倒了马,救下了两人,但也落下了自己的帷帽。

傅苒听完之后,总感觉这个情节有点似曾相识。

对哦,这不就是小说里典型的那种,美人救英雄,面纱飘落间惊鸿一瞥,然后天雷勾动地火两边霎时间一见钟情的名场面吗?

这可是崔鸯见义勇为的光荣事迹啊。

傅苒不理解这有什么问题:“那不是很好吗,你也算他的救命恩人啊。”

崔鸯却仿佛被什么东西困扰着,略显得踌躇:“钟家听闻也是诗书之家,他如果是个克己守礼的君子,像这样私下得见未嫁女郎的容貌,岂非于礼不合?”

这样的担忧在崔鸯身上其实是不太常见的。

因为她并不是那种墨守成规的刻板之人,该端庄的时候仪态大方,私下里却很有主见,行事也有自己的章法。傅苒很清楚这一点,所以才觉得她实在是思虑过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