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男的骑车技术稀烂,路过我妈身边时剐蹭到了她,以至于她摔倒,小腿骨折。
那个男的当时并没有逃逸,而是送我妈去医院。因为对方态度良好,所以我妈当时没有报警,以为对方既然选择送她去医院,就不会是什么穷凶极恶的人。
然而事情的发展远远超出她的预料。
她本以为自己只是小腿骨折,但经过医院检查,她身上有三处骨折,除了小腿,还有胫骨和腓骨都是粉碎性骨折。
从医学角度来说,这三处骨折就说明我妈不可能是自己摔倒,一定是被人或其他外力撞倒的。
因为这三处粉碎性骨折,我妈在医院里躺了二十多天,医疗花费五万多。
但那个始作俑者,除了最开始垫付的三千七百元检查费用,再没有做出过任何赔偿。
我妈气不过,还是选择报警。
但因为事发地只是个小巷子,没有监控拍到事发画面,那个男人就不承认是他撞倒了我妈。
警方和稀泥,让我妈选择接受调解。
但对方见没有监控,也没有人证可以证明是他撞了人,就一口咬死没有撞到我妈,他甚至倒打一耙,说我妈讹诈好心人,他明明是无意间遇到了,才把我妈送到医院。
他的这种无赖嘴脸把我妈气得不轻,根本没有办法接受调解。
何况对方根本不承认撞了人,别说赔偿医药费,就连最基本的道歉都没有,这要怎么调解?
警方所谓的调解就是让我妈捏着鼻子认了。
因为没有证据,再纠缠下去也只是白白浪费时间,所以我妈在住院二十多天,等到伤口拆线之后就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