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男人浑身湿漉漉的被狱卒拖走。

桌上放着一沓新鲜的口供,最上面那张红色的指印还未干透。

两名狱卒又架进来一个,“回王爷,这是最后一个了。”

今日审的犯人都是从南一县来的。

有一户樊姓人家的众奴仆、管家。

还有南一县的捕快、捕头、县丞等人。

刚被拖走的则是南一县的县令大人。

县令虽然品阶不高,但也是科举出身的朝廷命官。

按理说,要没有确凿证据,就连刑部都不能对他动刑。

奈何今次是摄政王亲自审问。

从昨日早晨派人赴南一县抓人,到今晚开审,迅速如雷霆直下。

南一县县令什么风声没得到,午睡时就被锁拿上京。

路上他还疑惑自己究竟犯了什么事,又是谁敢直接抓他。

可就在刚才,县令已经认罪画押,正式成了阶下囚。

至于最后这名疑犯,方才一直看着审讯过程,早已吓的裤裆都湿了。

慕南钊端坐于桌案后。

他拿起茶杯,闻到周围的血腥味,皱了皱眉,又放下。

一旁负责主审的官员喝道,“大胆樊东平!南一县县衙诸人皆证实,你向县衙行贿,多年来买通县令,为你掩盖罪行。并按你授意,数次将苦主灭口。”

“杀人、劫财、霸占田产、强抢民女、走私茶叶,以上这些罪行你还不从实招来!”

樊东平恍恍惚惚中,忽然被惊醒。

他再蠢也知道,以上所说的那些罪行,自己若招供了,就是死几次都不够。

求生欲迫使他鼓起勇气。

“我没有!我根本没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