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放进人群里,一眼并不会受到关注的人,但是相处起来会很舒服,是那种越相处越想相处,会逐渐吸引人的类型。
宋辰九一开始,对绯月没有什么观感。
但是相处了几次下来,就深知了绯月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柔和清冷又清醒,泾渭分明很有边界感。
既像蒲草一样韧如丝,又像溪流清泉一样潺潺纯粹。
仲景心如明镜,生意场上的人精,看人更是眼光毒辣。
今天相处下来,大致了解了绯月是个什么样的类型。
真的很对他胃口。
两个男人,对绯月的好感,逐渐递增。
宋辰九没能如愿的把绯樱请进来炼金术公会,不由遗憾。
既然买不到东西,绯樱也没什么可逛的了,之所以接下宋辰九买下的这个手链来,是因为绯月确实需要一个手链储物。
绯樱觉得大可不必为了点儿面子,失了方便。
“走吧,咱回去吧,去摩登城那边儿逛逛。”
当天晚上绯樱四人又去摩登城逛了一圈,宋辰九没跟着一起去,而是回了炼金术公会一趟。
每次一逛进摩登城来,绯樱就花钱如流水,看上好看的,喜欢的,试了觉得不错的就买下来。
绯樱根本拉都拉不住,不但绯樱自己买了一堆,还给绯月又买了几套。
仲景要付钱,绯月拒绝了。
八字儿还没一撇呢,两个人之间还不知道怎么样呢,她不想把关系搞得跟确定了一样。
如果只是请吃饭也就应了,买衣服就算了。
仲景没强来,绯月不喜欢,他选择投其所好,温水煮青蛙,慢慢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