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场改造的宋兴国,收到一封信,里头说,宋春华是赵万苗和郭大海的私生子,原本他是不信的,毕竟赵万苗这些年被自己殴打,可没那个胆子,可上面列举的宋春华跟郭大海的相似之处,他不由起了疑心。
“贱人,该死的贱人,看我不弄死你!”
看了信,宋兴国越想越不对劲,回想之前,每次郭大海来家里,赵万苗都会格外热情,还会用烧过的树枝描眉画眼,以前觉得是在给自己撑面子,现在想想,俩人在自己面前勾搭,完全不把自己当人看,气的一下子从床上做起来,怒气冲冲的翻墙。
大学生活忙碌,可跟乡下上工的辛苦比起来,根本不算什么,宋春枝完美适应,甚至晚上还能去附近的街道逛一逛。
二月底的京市还是很冷,北风呼呼,街上的人穿着厚厚的夹袄,也有穿着毛呢大衣的,只是数量稀少,宋春枝跟室友去百货商场逛了一回,看到毛呢大衣的价格,吓得直揉眼睛,觉得自己眼花了。
一件衣服上百块,她实在是不敢看,赶紧拉着室友出去,要知道,在西山大队一天的公分也才一毛多,这要干多久才够啊。
“春枝,毛呢大衣就是比较贵,但是能穿好多年,还是划算的,你长得好,穿红色大衣肯定好看,要不进去试试?”
郑晴晴被宋春枝拉出来,看着宋春枝的表情就知道什么意思,笑着指向里头的挂着的那件红色大衣,说。
“不了……”
宋春枝摇头,赶忙拉着郑晴晴走开,她买不起,也不想进去看售货员的白眼,她身上的衣服虽然跟京市有些不同,但衣服保暖就行了,她不讲究,只是杏眼还是朝着红色大衣看了两眼,不住点头。
确实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