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这人撬开锁、他能在第一时间反应过来的原因,这人径直跑上四楼的蹊跷之处,以及那会儿亮刀子的场景。

梁万是按照时间顺序说的,期间还加上了自个儿的心理描写,语速不紧不慢,逻辑又十分清晰,不少人听了,都若有所思起来。

不提别的,晚上锁门、再用重物挡着门这个办法,的确值得好好学一学。

要不然,万一碰上了撬锁高手、他们还在那儿呼呼睡大觉的话、不就危险了嘛?

“公安同志,我是他隔壁病房的,能替他作证,那会儿我和我媳妇儿确实都听见凳子拖着地的声音了。”

当事人说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又有这么多证人在,还有“刀”这件证物,证据齐全。

按理说,公安这会儿就可以把人带回去审问了,大家伙儿也都可以各回各的病房、早早歇下了。

然而,在公安提出要把抓到的人贩子带走后,梁万却提出了要求:

“两位同志见谅!毕竟,这回抓到的是人贩子,事儿又是在医院出的,你们是解放路派出所的对吧?我希望能看下你们的证件,这样,如果回头医院保卫科也想插手调查这件事的话,我就方便跟人家回话了!”

证件?人公安同志都穿着警服呢,还要什么证件?

听着梁万这样说,有人不当一回事儿,有人觉得他小题大做、颇有一种拿着鸡毛当令箭的感觉,当然,也有人觉得,自个儿又学到了!

是啊!公安办案,那也是讲究流程的,出示证件、询问当事人和证人、而后才是带嫌疑人回去审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