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回答上这个问题的,非财务部主任莫属,他也正是刚刚差点儿跟人吵起来的当事人之一。
虽说性格急躁了点儿,但能坐上这个位置,自有一番过人之处,没用两分钟,他就给出了答案。
听起来,在六十年代,11万块钱,已经是寻常人家连想都不敢想的天文数字了,但凡事都要对比着来看。
像机械厂、食品厂这样有实力盖筒子楼的单位,账上可都是几十万起步的。
没办法,蔬菜公司“穷”,这也是有原因的——
一来,这毕竟是国营单位,而非后世的私营企业,生产任务多少,都是上面规定好的,自然,挣到的钱,得有一大半儿交上去。
二来,即使在蔬菜价贵的寒冷冬季,蔬菜顶多也就几毛钱一斤,跟工业品、糕点罐头这些东西的价格,压根儿没法比。
再者,蔬菜公司只是个“中介平台”,真正的生产者,是郊区蔬菜生产基地的农民,自然,在让渡给农民一部分、上交一大部分后,剩下的利润才能留在蔬菜公司的账上。
在场的人心里都门儿清,指望着蔬菜公司盖楼分房,那得等到猴年马月去了!
所以,如孟副主任那样还有机会向前走一步的人,这才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调动离开。
言归正传,11万块钱相比于在座之人的工资来说,那肯定是多的,但要想扩大郊区蔬菜基地的规模、以此打动上面、争取重点项目,这点儿钱,可就远远不够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