嘲抬起头,嘴角挂着血丝,却笑得异常灿烂。

他伸出手,露出手腕上新鲜的伤口,血还在汩汩地流。

“你看,”他的声音轻飘飘的,像梦呓,“你的鞋沾了我的血。这样,就算你走了,也带着我的记号。”

陈伶的瞳孔猛地收缩。

他忽然想起很多年前,父亲也是这样抓住他的手腕,把他的手按在滚烫的灶台上,说“这样你就记住疼了。”那时他没哭,只是死死盯着父亲狰狞的脸,心里想着“总有一天要让你加倍偿还”。

而现在,他看着地上这只流着血却笑得开心的疯狗,心里涌起的不是厌恶,不是愤怒,而是一种……近乎同类的共鸣。

陈伶弯腰,一把将嘲从地上拽起来。

对方的身体很轻,像没有骨头,任由他拖着往门口走。

雨水打在两人身上,冰冷刺骨,却浇不灭彼此眼底燃烧的火焰。

“去哪?”嘲的声音里带着兴奋,像个即将去游乐场的孩子。

“去我家。”陈伶的声音被雨声吞没,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量,“玩个新游戏。”

“什么游戏?”

“玩谁先把对方的血放干。”陈伶转头,雨水顺着他的下颌线淌下来,眼神亮得像淬了火的刀,“输的人,要永远陪着赢家。”

嘲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他猛地挣脱陈伶的手,扑上去抱住对方的脖子,在暴雨里笑得像个疯子。

“好啊!”他的声音响亮,盖过了雷声,“谁输了,谁就是对方的所有物,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暴雨还在下,冲刷着城市的罪恶与疯狂。两个浑身是伤的疯子在雨里相拥,像两株在绝境里互相缠绕的毒藤,用彼此的疼痛作为养分,疯狂地生长,直到把对方勒进骨血里,再也分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