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瑟顿住了。
他的眉头微微皱起,仿佛这个问题太过私人,或是他从未认真考虑过——“我?”他声音低沉,带着些许不自在,“大概简单点的吧。出门看得见天,晚上不用提防哪扇窗后头有人举枪。”
短暂地,那双蓝眼睛飘向远处,似乎在脑海中描绘着什么画面。
“在山上或水边,要有树,要能看到日出。”他又停顿了一下,声音变得更轻,近乎喃喃自语,“不用一直搬来搬去。”
话音落下时,男人像是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有点别扭地收回视线。晚霞斜照在他侧脸,把平日的轮廓晕得柔和了一瞬。古斯看着,那双蓝眼又飞快掠回。
“也不能太偏。”亚瑟说,嘴角也微微上扬,“得有地方能买到你那堆瓶瓶罐罐。城里来的邪祟总得有点光捣鼓他的魔药,是吧?”
他在考虑了。古斯心头猛跳,很想扑过去啃。碍于在外,只得使劲干咳一声:“行,以后你挑地方,我负责把桌子架子都摆满。”
亚瑟没再说话,只抬手整了整帽檐,重新将注意力转向面前的宅邸,肩膀却微不可察地近了几分。被他带着,黑朗姆也得意地扬了扬头,悄悄朝金条挤了过来。
“你有没有看上的地方?”亚瑟问。
“我也喜欢有山有水。”古斯想了想,顺手拍了拍金条的脖子,“我研究了地图。西海岸怎么样?加利福利亚州,气候好,能看海,也能种点东西,靠港口还能进货。你觉得呢?”
亚瑟沉默几秒,挑了挑眉毛。
“加利福利亚?”他怀疑地问,“那地方,听说连土都能拿去称金子卖……要不然,带出杰克后,我们抢了这块。”他摸了摸下巴,“我感觉应该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