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最近和她同进同出,对方忍不了他的无谓态度:“来都来了!当然要尝尝当地特色啊!”
昨天邀请他出去,莉莉又开始充分说理,继续一套说辞用到地老天荒:“偶尔也要转换心情好不,来都来了!人家职业选手满世界乱跑,到处参赛,也会在行程以外挤出时间,陪家人旅游呢。”
好吧,好吧,有几分道理。这是她强行要求的,他推拒不掉,可不是他自己提出的。
某人这样无奈地想着,行动却很迅速,眨眼间已经洗漱完毕,甚至还纠结起穿什么。
这件吧……也是她替他选的。拖着没带任何换洗衣物的他,两分钟就迅速拿下的衣服。还信誓旦旦嚷着“你信我,你超绝无敌适合穿红色!”
似乎还不错。
他的目光掠过镜子里的影像,第一次郑重其事地审视自己。然后好像有些害羞,没再继续看下去,急匆匆地推门出去,站在走廊中发愣:距离和她约定的时间还有好久。他干嘛醒这么早。
百无聊赖中,试试倒着持拍,用拍柄颠球。
“越前小哥,去不去打球?”有相熟的选手和他打了个招呼,发出热情的邀请。经常泡在训练场的人嘛,互相都认识,尤其是像他那样高频率出现。
“今天不去。”会出汗。
然后那人就一副大跌眼镜的震撼脸,好像听他说了什么不得了的话。
等临近中午,莉莉终于完全睡饱,睁眼的瞬间就坐起来,想的却是:今天到她打第几轮比赛了?
懵了懵,她忽然放松下来,重新躺回去,发出快乐的叹气声:还有什么,比睡醒后发现是休息日更幸福的事吗。
不对,还约了越前出门。发现离约定时间只剩二十分钟,她一骨碌爬下床,随手抓了件短袖就往头上套:又想出去逛,又嫌收拾麻烦,世界上怎么没有两全其美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