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罗斯玛丽最不解的事情。
这座城市很烂,人们也习惯了偷砸抢,以男孩的能力,他完全不用去吃老鼠,街道上商铺里的食物,他唾手可得。
罗斯玛丽相信,只要他不带着自己,他一个人单独行动的时候,任何人都抓不住他,哪怕那些人可能有枪或更厉害的武器。
“只有那些是无主之物。”
罗斯玛丽的问题对男孩来说,从不是问题,他轻易就回答出来并对罗斯玛丽话里蕴含的意思并表达不满:“你觉得我会去抢夺他人的东西,不,这并不正义。”
“我知道了!”
“布鲁斯,布鲁斯,你觉得这个名字怎么样,喜欢吗?”仿佛有一道灵光自脑海闪过,罗斯玛丽串联起了一切。
糟糕的城市,从黑暗中爬出充满正义感的男孩。
这不就是。
——蝙蝠侠!
在罗斯玛丽有限的记忆中,只有一个城市的天空永远灰蒙蒙充满了混乱与无序,帮派与腐败。
那就是。
——哥谭!
而哥谭的特产正是蝙蝠侠呀,一切的一切都对上了,穿越至今罗斯玛丽总算搞明白自己穿越到了哪儿。
原来是大名鼎鼎的哥谭市。
她就说这里的建筑怎么那么哥特,原来是哥谭。
搞懂了这一切,罗斯玛丽几乎毫不犹豫就明白了男孩的名字与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