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谭生存法则其实很简单,只要不给法律惹麻烦,蝙蝠侠也能对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这里不兴嫉恶如仇,要不然企鹅人之流的墙头草早就完蛋了。

洛格萨洗干净手,从冰箱里拿出一块巨兽肉,割下最美味的部位,准备用它当牛排。

他在来到地球之前特意去捕了一次猎,天上飞的海里游的地上跑的,他都抓了一个遍,装满了整整一个符文空间,也就是大约半个哥谭那么大的空间。

这些巨兽肉都是用来投喂他的小新娘的,他自己可以不用进食,宇宙中散溢的能量就是他的食物。

结果他还是太天真了,地球之所以是主维度,就是因为它非常特殊。洛格萨也不想去探究主维度究竟哪里特殊,探究来探究去又是一个扯不清的哲学问题。

卡玛泰姬的防御壁垒隔绝了一大半宇宙能量,在萨提伊维度的时候,洛格萨可以靠着吸收宇宙能量达成不进食的成就,但到了地球……他还是要进食的,因为收入小于支出,他只能依靠进食这个原始方法弥补宇宙能量的缺失。

但是这样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短时间内他可以依靠进食来凑合,时间长了就不行了,他的人类形态也是需要力量来维持的。

龙形是最省力的,可他也不能明目张胆地以原始形态在地球逛来逛去啊,这不就是在蝙蝠侠的心脏上蹦迪吗?

变小了也不行,但凡他露个像,他本来还能披一段时间马甲就废了,他总不能再睁着眼睛说瞎话,说这是他的变种能力吧。

谁信啊?

还有,他施加在自己身上的隐匿魔法是最高级的那种,需要力量不停歇地维持,断一秒钟都可能被这一代的至尊法师抓个正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