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哼,“混世魔王”的荣誉称号可是自从我能跑会跳就牢牢绑定在我身上再没挪过窝,还有伴生词母親大人专用的“小混蛋“和老爸生气跳脚骂的“兔崽子”。
我通通照单全收,权当做是对我惹是生非本领的夸奖。
这样的丰功伟绩,满脸刀疤的刽子手提着刀在眼前我都能面不改色,那些蠢兮兮的小屁孩哪里能是我的对手。
可以说,不算被蠢堂哥带头孤立,我的童年时光几乎没受过什么委屈,一向是仗着身份和胆大作威作福、横行霸道的。
再加上族里是个有生产力的成年人都要忙于生计,孩子们全都扔一起散养,根本没一个人能奈何我分毫。
少有的那些沉重教训,“罗爾”绝对在其中占据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罗爾死得并不体面,它的主人年龄尚幼气力不足,那一刀下去,只是将将割断了它的喉咙,血液喷涌飞溅但头颅仍連着躯体,神经反射仍能感受到疼痛。
于是它抽搐几下,躺在祭台上“哧哧”嘶鸣,把血抹得到处都是,直到鲜血流尽才得以死亡。
说到底,能夠毫无芥蒂砍下那一刀,不过是我一直很清楚,罗爾只是一只羊。就算我再喜欢,它也只是一只羊。
在我受到的教育里,杀死一只羊没有任何错误。卡提卡人連人都杀,更何况是一只羊呢?
我的愤怒更多在于被逼迫做了本不想做的事,这让年幼的我尤为恼火。
所以第二天,我就带着新上任的罗尔二世(母),撞了叔父家的笨蛋堂哥一个大马趴,让他吃了满嘴的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