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看到一半,我就合上了报纸。管家见此幽幽地说:“在不知情的人看来,小姐就是被爱情冲昏头了的傻瓜。”
“呵呵。”
如果大赛结束我还没回去,那我高低要把这个写我八卦写了两年的无良记者拖出来揍一顿。
这个无良记者取标题水平烂成这样,为什么要让他的新闻占头条啊!要不是因为忽略主角是我的情况下,这个新闻读起来还怪搞笑的,我坚决忍不了他两年。
我穿上了活动方便的牛仔服,看着管家手里的那顶造型帅气的牛仔帽,笑道:“品味很好嘛,不愧是管家。”
管家叹了口气:“野外会很危险,注意安全。”
我戴上这顶牛仔帽,翻身跨上了马匹,朝管家比了个心:“放心,我不会有任何问题。”
比赛的第一阶段赛程并不长,全程只有一万五千米。对于马匹来说,算不上长途跑。
我并不打算跟着乔尼。因为我想拿个好名次,而一直跟在一个人后面跑,我绝对拿不到好名次。
……虽然我参加比赛的目的根本不是为了拿奖,但这和我想要个好名次有什么关系吗?
没有!我就是单纯看大家都在往前冲,我也想往前冲啦。
所以在比赛后半段,即便知道进入杂树林,马匹和我都有可能被杂乱的树枝给弄伤,我也依然选择像其它人一样为了抄近道进入杂树林。
我旁边有个黑人小伙跟着我一起闯了进去,他一进入树林就闭上了眼睛。
这个人是不是脑子有问题,在杂树林赛马还不看路,等着被树枝戳瞎眼睛吗?
可是他非但没有被树枝戳瞎眼睛,反而精准无比地避开了每一根树枝!甚至将坠马这种本该会迎来大失败的情况,转变为了更有利于他的情况:因为他被马匹拖着走了,所以他的马穿梭树林更轻松了! ?原来这家伙是个高手吗!可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