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比他想象的似乎还要糟糕,比如他怎么也没找到钱包和手机,希望那张黑钻卡里有钱吧。
顾轻拿着钥匙,穿上拖鞋,将卡放进兜里,拎着装满酒瓶的垃圾袋出了门。
走廊声控灯一一亮起,照亮两侧贴满许多广告的墙壁。他一边走一边听邻居吵架,庆幸自己住在最角落的位置,宁愿听汽笛声,他也不想听尖利高亢的吵架现场。
叮地一声,电梯停在五楼,顾轻进去差点被一股刺鼻的味道熏出来。
低头一看,一只浑身沾满淤泥的金毛正冲他摇尾巴,热情地凑过来蹭他。
狗主人拉都拉不住,只能用腿分开金毛,一手拉着绳,一手抵着金毛的头,免得蹭人一身泥。
顾轻按下电梯键,拎着垃圾袋,低头看甩开主人的金毛跑到他脚边吐舌头撒娇,裤腿被蹭的全是泥巴。
狗主人手忙脚乱地拽金毛,一边疯狂道歉:“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发财太喜欢你了,你的裤子我——”
急促的话戛然而止,狗主人怔怔地看着顾轻,结结巴巴地说:“顾,顾总!您怎么……”
他上下打量着顾轻,将没说完的话咽了下去。
“你认识我?”没想到在电梯里也能遇到熟人,顾轻对面前的青年却没有什么印象。
不过顾总这个称呼,似乎过去的他有一定社会地位,也不知道怎么沦落到失忆的地步。
“顾总,我是程朗啊。”程朗脸上写满惊讶,面前穿着拖鞋,头发乱糟糟的男人和出现在人前西装革履,步履从容的精英形象差得太远。
如果不是那双标志性的灰蓝色眼睛,程朗只会觉得对方和顾总有几分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