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明宴闻言,打趣道:“我要是肖渝,我肯定骂死你。”
“哪有你这么当金主爸爸的,一点都不怜香惜玉。”
季博琰没好气的说:“你看看整个帝都,有谁像我这么当金主的?都快被金丝雀踩在头上了。”
陆明宴深深的看了季博琰一眼,“季老三,你真的只是把肖渝当成金丝雀吗?”
“不然呢?真的娶进门?”
季博琰抽出一根烟点燃,降下车窗,深深的吸了一口说道:“我愿意宠着他,也是因为他一直以来温顺可人,进退有度。”
“偶尔恃宠而骄,也不是不可以,但不可越界。”
陆明宴不置可否的笑笑:“你倒是分的清楚,不愧是那个嗜血狠辣,六亲不认的季三爷。”
“那沈南星呢?你把他当什么?”
突然被问到这个问题,季博琰却回答不上来了。
他把沈南星当做什么?
当做恩人,救过他性命的恩人。
不光是沈南星救过自己的命,当年帝都世家财阀内斗,沈家父子为了他,都死在乱枪之下。
他欠沈家,以及沈南星的是几条人命。
除此之外,他和沈南星一起长大。
沈南星从小就喜欢跟在他们的屁股后面,总是喜欢“哥哥,哥哥”的喊着自己。
软软糯糯的小团子,总是摇摇摆摆,笑的见牙不见眼的扑进自己怀里。
在大一点,长辈们开玩笑,说等沈南星长大了,就嫁给他。
那时候,他觉得自己对沈南星是有好感的。
如果没有后来发生的那一切,他和沈南星可能真的会成为最令人羡慕的一对。